关于暂停与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业务合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期发现,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受我校委托代理某工程项目招标事宜时,编制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预算金额;又发现该公司在2023年受我校委托代理招标采购项目时,部分项目开评标现场监控视频丢失。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履职尽责,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现决定暂停与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业务合作,期限为三年(2023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19日),在此期间,我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等活动不得接受该公司参与,不得将我校采购项目委托该公司代理。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