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更正、澄清公告

作者: 时间:2023-12-20 点击数:

           

             安庆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更正、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ZCGLC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文件

更正内容:

(一)16页 5 投标人业绩

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高校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

更正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招标代理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高校或科研院所招标代理业绩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可以为某一采购项目的代理业绩合同,也可以为一段时期的代理业绩合同)”

(二)第21页 投标人企业荣誉

“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具有1个得1分,满分3分。”    

更正为“1.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具有1个得1分,满分3分。 ”

变更理由: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于2020年3月7日废止,并由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替代。

(三)第22页 投标人企业荣誉

“5、(1)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级别的政府采购类相关奖项:市级得2分,省级得4分,国家级得6分。最高6分(备注:以最高等级的计算,不重复累计);”

更正为“5、(1)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类个人奖项:每一个奖项得2分,最高6分(备注:同一人员奖项不重复累计);”

三、澄清

20页软硬件条件保障

如果公司软硬件设施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供各业务子公司使用,子公司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授权使用软硬件设施的说明材料,予以认可。




                    安庆师范大学国资处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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