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安庆师范大学新商科计算机机房采购更正公告(二)(2020BFAHJ03392)

作者: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09 点击数:

答疑变更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新商科计算机机房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0BFAHJ03392

原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庆师范大学新商科计算机机房采购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3392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新商科计算机机房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招标机构问题”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项目委托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2.关于对项目“解释权”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3.关于对“评标办法”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4.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5.关于对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谈判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对“技术参数及要求”设置不合理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和非“★”条款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故谈判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请问是否修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的要求?
    
    答:按谈判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对“产品功能截图或彩页”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谈判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方式:0556-533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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