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标本项目2019年上半年代理业务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学校友好协商,已经弃标。现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现参照询价方式公开比选2019年上半年安庆师范大学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编号:AQSD2019-001),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招标代理公司选择(2019年度)服务采购(二次)。
具体内容见《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以下简称《报价函》)及《服务要求》。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服务;
(2)投标人具有按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能力;
(3)工商注册地在安庆市区或在安庆市区设有分公司;
(4)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分网)(http://www.ccgp.gov.cn/)可查询到的已入库代理机构;
(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代理过至少3个安庆市区企事业单位采购项目。
3、报价要求:
(1)投标人自行下载《报价函》,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法人私章)。
(2)《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包装袋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和投标人名称。
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报价函和相关文件将不被接受。
(3)付款方式:按项目结算,本项目中标人向参与其代理的我校项目的供货商收取约定的相关费用。
(4)服务时间:2019年上半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按学校要求。
(5)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6)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和相关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截止和开标日期:2019年1月8日上午9:30。
送交地址及开标地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519会议室。
(7)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代表是法人本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同时,供应商代表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工商注册地不在安庆市区的,须同时提供设在安庆市区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无法按要求出示的,所递交的报价函和相关文件将不被接受。
(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失败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者终止本项目采购: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本询价函约定的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在限定范围内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9)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6-5331167。
(10)费用: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1)评标办法:届时我们将组成采购小组,根据各家投标的服务响应和报价情况进行评议,采取有效最低价法评标,选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多于两家公司报价最低则现场抽签,抽签分两轮,第一轮按现场签到顺序抽第二轮的抽签顺序,第二轮按抽签顺序抽中标人,抽中1号球的投标人中标。
签订合同前,中标的代理公司须向学校账户(户名:安庆师范大学;账号:34001683908052500513;开户行:建行安庆宜秀支行。)转账人民币壹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注:1.本次开标不接受本项目首次开标的中标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弃标)和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中标2019年下半年业务)投标。
2.采购管理中心将派人现场查看中标人的场地、设施、人员配备,如果与其报价文件中不一致,或者不符合询价函的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