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安庆师范大学光伏发电BOT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AQSY2016-055(HY))

作者: 时间:2016-11-17 点击数:

项目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光伏发电BOT项目

项目编号

AQSY2016-055(HY)

谈判人

安庆师范大学

招标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内容

光伏发电BOT项目

项目概算

约100万元,校方出资40万元,余下资金由投标方自筹

资金来源

省财政专项资金与投标方自筹

交货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

交货、施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合作期限

最高投标限值

15年

收益分成最低投标限值

20%

项目内容

本项目属于校企合资,要求光伏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00KWp,成交单位采购提供并安装成套的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设备以及附属设备,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合同期限内成交单位对整套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和运营。

投标申请人

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另: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西路南二巷171号安庆市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佳 0556-8782827。

4、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说明

(1)、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时间必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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