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 安庆师范大学暑期足球培训服务询价函(AQSY2016-041(HY))

作者: 时间:2016-07-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庆师范大学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安庆师范大学暑期足球培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做出书面承诺。

3、控制价:10万元。

4、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总报价应包含专家交通费、食宿费等所有要考虑的费用。总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5、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总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7、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3日10时00分;

地点: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若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函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0、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报价函即不可撤回。

11、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采购需求:

1、培训时间: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26日,合计15天,分两期实行培训。

2、培训对象:由安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承担报名工作。培训人数不多于64人,分两个教学班上课。

3、培训地点:安庆师范大学

4、培训专家师资要求:

(1)、中国足协D级讲师及以上资质;

(2)、参加过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教练、队员或各省队教练员、队员;

(3)、讲师具备亚足联C级及以上教练员证书;培训机构另需邀请一名足球明星(现役或退役的中国职业联赛知名球员)与培训学员进行半天互动环节。

5、其他说明:培训期间出现的人员意外伤害由培训机构负责。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成交人的总报价。

四、付款方式:

培训结束,经采购人认可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费用说明:

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00元报名费。

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8折收取,该费用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6-5300599

采购代理机构:安庆市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556-8782827

2016年7月28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AQSY2016-041(HY)

安庆师范大学: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校发布的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并愿意接受询价函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一、我方愿以人民币 (小写: 元)的总报价,提供本次询价采购的服务。

二、我方承诺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26日,合计15天,分两期完成培训。

三、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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