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安庆师范大学2017年顶岗支教学生平安保险采购询价函(二次)(AQSY2016-129(HY))

作者: 时间:2017-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庆师范大学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安庆师范大学2017年顶岗支教学生平安保险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控制价

2.25万元

报名时间

2017年1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报名地址

安庆市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庆市华中西路南二巷171号三号商住楼(华中苑小区隔壁)

报名费

供应商应在报名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00元报名费(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巧玉 联系电话:0556-8798607

供应商对询价函提问截止时间及提问方式

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12:00止

方式:1、递交经盖章的纸质疑问于采购代理机构

2、经盖章的纸质疑问扫描件发至邮箱1847465408@qq.con,发送之前请电话联系0556-8798607

3、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

采购人对询价函提问的回复或澄清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7年1月6日下午4:30之前

方式:统一发布在安庆师范大学官网主页的招标信息中

报价函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月9日09时30分

地点: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询价会时间及

地点

时间:2017年1月9日09时30分开始,若当天询价项目有若干个,则由采购人依据现场情况和项目编号依次安排,且一个询价项目不超过30分钟。

地点: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报价函相关要求

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总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费、税费、培训、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总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2、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总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4、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若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函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6、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报价函不可撤回。

7、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品目

名称

分项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安徽省内(或中东部地区)顶岗支教学生平安保险

1、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

学生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并因此而身故的,保险赔偿金额不低于每人8万元;

(2)意外残疾保险

学生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并因此而致残疾的,保险赔偿金额不低于每人8万元;残疾认定按国家标准。

(3)意外医疗保险

学生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并因此而致伤的,保险赔偿金额不低于每人1万元;门诊(费用≥100元)和住院。

2、保险期限:1年;

3、服务要求:

实行理赔时限制;全年每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在收到所有有效、真实的单证和资料后,双方对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约750份

投标人报价按750份报价,具体投保人数按学校实际顶岗支教学生人数确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学生平安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效日期:自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

四、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

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成交人的总报价。

五、付款方式:

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额的100%。

六、费用说明: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规定)8折收取,该费用由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56-5300599

采购代理机构:安庆市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巧玉联系电话:0556-8798607

2017年1月3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AQSY2016-129(HY)

安庆师范大学: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方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校发布的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并愿意接受询价函中约定的所有条款。

一、我方愿以人民币(小写:元)的总报价,提供本次询价的货物。

二、我方承诺于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

三、报价明细表(参考样式):

序号

服务名称

询价技术

要求

报价技术

配置

响应情况

价格

(元)

数量

总价

四、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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