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AQSD2018-026(HY))

作者: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05-21 点击数: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庆师范大学的委托,现对安庆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电梯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QSD2018-026(HY)

2、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电梯维保项目

3、项目单位:安庆师范大学

4、资金来源:校内预算资金

5、项目预算:12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5、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A级及其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服务;

7、认同并严格履行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承诺遵守高校廉洁从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3日(工作日)08:00-11:30,14:30-17:00。

2、谈判文件价格:2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谈判响应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谈判响应申请人公章。

4、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3日(工作日)08:00-11:30,14:30-17:00至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资料、缴纳工本费并领取谈判文件。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5月29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56-5331167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纺织西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

联系人:刘芳

电话:0556-5031824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2、谈判响应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56900158210505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安庆分行   

2018年 5月21日

附件: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品牌/型号

使用位置

电梯

种类

层高

投入使用时间

数量 (台)

1

OTIS/3100

图书馆(菱湖校区)

客梯

5/5

2002

1

2

OTIS/3100

图书馆(龙山校区)

客梯

6/6

2004

1

3

OTIS/GEN MRL

行政楼

客梯

2台:6/6

2007

2

4

格瑞拉/GC100-WVF-GSC

生科楼

客梯

1台:6/6

2015

1

5

格瑞拉/GC100-WVF-GSC

资环楼

客梯

1台:6/6

2015

1

6

广日/G.WIZ-MRL

数学楼

客梯

1台:6/6

2016

1

7

广日/G.WIZ-MRL

化学楼

客梯

1台:6/6

2016

1

8

广日/G.WIZ-MRL

教育楼

客梯

1台:6/6

2016

1

二、维保要求和安全责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电梯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和维保,保持电梯有良好的运行状态。

3、在维修与保养之前对电梯进行仔细检查,若有磨损件损坏零部件,有必要更换的须出具书面更换清单(详细规格、名称等)。

4、派专人管理合同范围内需维保的电梯,并制定和施行必要的规章制度。

5、除每月两次常规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维修通知后,一般情况下保证能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服务。

6、电梯维保采取全包方式,维修人员费用由维保单位支付,在维修维保过程中发现易损件磨损严重运行不稳定等,需更换损坏零件和采购的配件材料由维保单位负责。

7、保证维保期间内,电梯年检合格通过,年检费用由校方支付。

8、维保期间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提醒标志,以免发生意外。在维保期间维保技术人员和校方人员与财产等全部责任由维保单位负责。

9、符合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质量、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

10、依法承担因维护不当或失误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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