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安庆师范大学教务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采购更正公告(AQSD2020-049(XTJ))
作者: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31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QSD2020-049(XT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教务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的“项目需求五、教材发放要求”,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8条教材发放要求”及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货物需求及其他要求五、教材发放要求”
内容为“商家须按照采购需求订单以100%满足率供货,且每个教材种类(同一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及出版时间视为一个教材种类)须免费提供5本样书,样书须与采购教材一致;并且按照学校要求将教材配送至各学院指定地点,并负责发放给学生。”
现修改为:“商家须按照采购需求订单以100%满足率供货,且每个教材种类(同一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及出版时间视为一个教材种类)须免费提供1本样书,样书须与采购教材一致;并且按照学校要求将教材配送至各学院指定地点,并负责发放给学生。”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评标(5)质量承诺。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2)按照采购需求订单,供货满足率100%,且每个教材种类(同一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及出版时间视为一个教材种类)须免费提供5本样书,样书须与采购教材一致;”
现修改为
“2)按照采购需求订单,供货满足率100%,且每个教材种类(同一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及出版时间视为一个教材种类)须免费提供1本样书,样书须与采购教材一致;”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澄清说明
质疑: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具有为高校提供教材服务的职业化专业技术人员,每具有一人得0.1分,最多得1分。职业化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出版物发行员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提供职业化专业技术人员近期在投标人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同一人取得多项证书的按一人计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得分,不提供不得分。”将已取消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评分条件系不合理项。认为此项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为评分项,非资格条件,即不是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准入门槛。且该条款所提出的出版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非本条款中唯一比选条件,投标人也可提供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材料。
四、延期通知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56-5331167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黄梅大院行政楼2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6-551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