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安庆院士中心概念方案设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AQSD2023-014(YZ))

作者: 时间:2023-06-13 点击数:

安庆院士中心概念方案设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AQSD2023-014(YZ)

项目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安庆院士中心概念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

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招标人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

招标方式

自行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  

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79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

45日历天

第二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80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

45日历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6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

45日历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圆圆            联系电话:0556-5331167

评审专家

名单

黎静、余再明、吴问德、周旭东、余振江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昝健根   联系方式:0556-5565140

二、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30005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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