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菱湖校区31#楼学生宿舍旧家具处置项目成交公告(AQSD2018-095(XTJ) )

作者: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09-07 点击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菱湖校区31#楼学生宿舍旧家具处置项目

编号: AQSD2018-095(XTJ)                                  

方式:公开竞价

竞价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7日                               

采购日期:2018年9月6日下午14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师兴润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开发区国泰花园底层南A4商铺

成交金额:壹仟零陆拾元整(¥106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处置清单:

序号

家具名称

数量(张)

服务要求

1

铁架床

352

响应询价通知书

2

写字桌

88

响应询价通知书

3

床板

350

响应询价通知书

评审委员会名单: 邹有亮、朱德权、陈春生

采购人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56-533116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原黄梅戏校内。

项目负责人:吴建华      联系电话: 13865121950

公告期限: 2018   9    7  日至 2018 98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原黄梅戏校内,联系电话:0556-5518141。
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行政楼北110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和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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