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安庆师范大学敬敷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AQSD2018-059(XTJ))

作者: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07-17 点击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敬敷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QSD2018-059(XTJ)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5日

开标日期:2018年7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敬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98号

评审委员会名单:宗小娟,汪少清,叶丹,王万全,金根山              招标人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方式:0556-5331167

招标机构名称: 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原黄梅戏校内              联系人:王宝宜            

电话:  0556-5510529  13956550912

项目负责人:吴建华             联系电话:13865121950

公告期限: 2018   7   17   日至 2018     7  18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1栋,原黄梅戏校内,联系电话:0556-5510529  1395655091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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