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招标采购和房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招标采购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对学校各类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负责学校各类集中招标采购的组织、单位自行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4.统筹做好学校公用房管理工作。
5.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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